2025海南省東方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公告
海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公告,已在南海先鋒網和省考試局網站發(fā)布。為做好我市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在規(guī)定的面試人選比例范圍內的考生(按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
我市市直機關及非艱苦邊遠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54分,艱苦邊遠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江邊鄉(xiāng)、天安鄉(xiāng)、大田鎮(zhèn)、東河鎮(zhèn)、板橋鎮(zhèn))為52分。通過資格復審的,確定為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或自愿放棄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停止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4日(周末正常上班),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地點
海南省東方市八所鎮(zhèn)東府路13號市委大院2號樓市委組織部四樓。
三、資格復審內容及材料
根據(jù)《海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我市招考職位報考資格條件要求,資格復審內容及材料如下:
1.《海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報名表》、準考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居民戶口簿。
3.學歷和學位證書,并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需出具學校應屆畢業(yè)生證明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畢業(yè)生證明應含有本人照片,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學號、就讀院校及專業(yè)、學歷學位層次,將于2025年XX月畢業(yè)等內容,加蓋院校系等公章并簽署日期。
4.職位有海南省及東方市戶籍(含海南省及東方市生源)要求的,若現(xiàn)戶口不在海南省的海南省及東方市生源,需到參加高考時戶籍所在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5.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證明落款時間在報名時間截止前。
6.留學回國和在港澳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除提供公告和職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
報考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應在2023年1月13日至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
7.職位有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要求的,提供所在黨支部出具的證明,上一級黨組織作意見并加蓋公章(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
8.定向生和委培生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
9.報考定向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服務于海南省、服務期在2年以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未享受過相關優(yōu)惠政策,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1月17日。需提供服務協(xié)議或合同,并由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出具服務期滿證明材料(加蓋公章)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
10.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詳見《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fā)〔2010〕59號),以及《海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第19-23條(基層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1月31號)。
11.年齡。符合公告報考年齡規(guī)定。
12.報考限定定向崗位的在軍隊服役滿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戶籍或入伍地為海南省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提供國防部統(tǒng)一制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xiàn)役證》(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xiàn)役證》)和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復印件,并由安置地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
13.報考艱苦邊遠地區(qū)定向職位的當?shù)厥聵I(yè)編制人員提供《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事業(yè)單位新進工作人員審批表》)或者其他佐證材料。
報考艱苦邊遠地區(qū)定向職位的退役士兵提供國防部統(tǒng)一制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xiàn)役證》(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xiàn)役證》)、《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退出現(xiàn)役證》(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兵退出現(xiàn)役證》)復印件,并由安置地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
14.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入圍面試人選根據(jù)報考崗位提供相應的材料進行復審,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資格復審后,原件交還考生本人,復印件由我部留存。
四、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攜帶報考人員相關材料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因被委托人提供虛假材料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必須提供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申請材料;一時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傳真后寄原件。
3.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實而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無故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考生提供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必須真實有效,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動,請立即將變動情況告知,否則后果自負。
聯(lián)系電話:0898-25510510
中共東方市委組織部
2025年4月9日
原標題:海南省東方市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dongfang.hainan.gov.cn/xxgk/0600/202504/t20250409_3846277.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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