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廣州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招1人】
3、筆試時間: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5、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廣州工信網上公布,應聘人員可自行登錄查詢。
(二)面試
1、資格復審:在面試前對擬面試人選集中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具體安排在相關網站上通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條件。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發(fā)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出現取消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及考生自動放棄的情況,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擬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計劃生育證明和其他崗位要求有關證明材料等的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核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人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廣州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會門戶網站公示并發(fā)布。
3、面試形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形式進行(結構化面試完畢后將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結構化面試占40%、專業(yè)技能測試占60%),面試評委不少于7人。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成績公布:面試評委在應聘人員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未有面試合格人選的招聘崗位空缺。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廣東省衛(wèi)生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其
中報考教師崗位的適用《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體檢在廣州地區(qū)指定醫(yī)院進行, 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經費由招聘單位負責。
考察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執(zhí)行。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廣州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會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七、替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替補。
(一)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業(yè)單位與批準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二)獲聘用人員為事業(yè)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zhí)行廣州市事業(yè)單位工資政策。
九、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
(二)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四)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本公告由廣州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020-38828270,020-83123975,舉報(投訴)或監(jiān)督電話:020-83123855。
原標題:廣州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事業(yè)單位2017年第1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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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
廣州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11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